若要真正澄清公众的疑惑,需要提供充分有力的证据,即使有些疑惑超出了事件本身或者合理怀疑的范围,从维护中石化社会形象的角度出发,也应作出合理解释。
近日有报道称,“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涉嫌向一些民营房地产企业非法发放高利贷长达数年,且金额巨大”。其中还提到,四川达州民营金鑫房地产公司因无法还债,被中石化四川销售公司下属企业接管,接管时公司3位原股东均未签名。针对“高利贷门”,四川中石化日前作出回应:有关政府部门已经给出定论,金鑫房产的变更是原股东的真实意思,合法有效,不存在隐瞒和掠夺,更没有什么放贷黑幕,借款系投资分利。对此,金鑫房产原股东刘明的律师蒲杰再度回击,认为对四川中石化是否放高利贷、四川中石化投资处负责人与四川中石化主要领导是否有亲属关系等敏感问题没有做出任何回应。
无论“高利贷门”尚有多少内情,这些内情是否与事件本身的定性有直接关联,仅凭央企卷入其中,就足以引发社会高度关注。原因是,一方面从公众的记忆看,中石化等垄断型企业时常出现的管理失范行为,似乎足以形成中石化高息放贷的支持链条;另一方面,近些年垄断型企业与民企、中小微企业在金融支持方面存在着的明显落差,也似乎证明着中石化放高利贷的行为逻辑并不令人讶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