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由72吨炸药爆炸的突如其来,是贵州福泉爆炸展现给围观者的时代场景。11月1日,福泉一家公司两辆汽车从湖南运送炸药前往贵阳,途径福泉市马场坪匝道口修理厂时发生爆炸。初步调查,两辆汽车上共装有炸药72吨。后续消息显示,截至当晚10时许,事故已经造成8人死亡,约300人不同程度受伤。(11月2日《京华时报》)
那些不忍被回望的惊心时刻,我们切身感受到危险是怎样真切地潜伏在自己的身边:“当时一声巨响,远处一辆大车燃了起来,十多秒后,又是一声巨响!转眼间,附近收费站的亭子就飞了出去,一排等待加油的车辆只剩下框架”;李先明正在店铺门口,被巨大的冲击波冲进屋内,因伤势过重救治无效死亡;孙立德路过爆炸现场去山那边的责任田干活,不成想发生爆炸,就此遇难……
两辆长途运载巨额重量炸药的汽车,本应该得到最“万无一失”的安全保护,结果却在光天化日之下催生了几乎摧毁周边一切式的伤害,是安全本身就在漠视之中?在最后的事故调查结果还没公布之前,我们不想妄作结论。但这一事实带给我们的惊骇无疑值得深思。与其说这起爆炸事件表现了安全意识疏忽后的极限后果,不如说它是一个风险社会的隐喻。而我们每个人,都无法成为风险社会的旁观者。
关于风险社会,德国著名社会学家乌尔里希在他的同名书中曾经这样描述,现代社会就是一个风险社会,人类正生活在文明的“火山口”,“正像19世纪现代化消解了封建社会的结构并且产生了工业社会,今日之现代化正消解工业社会并且正在产生另一种现代性。”正因为如此,工业社会的中轴原理是分配财富,分配好处;而风险社会的中轴原理是分配坏处,分配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