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醴陵市法院10月24日公布一起买官诈骗案,该市某局党委书记8万元买官被骗,诈骗者徐某获刑3年半。经记者查证,买官者为醴陵市农机局党委书记叶长华,目前仍在原岗位任职,未受“买官”事件影响。(10月25日新华网)
卖官者获刑收监、买官者安然无恙,这也算卖官鬻爵史上的奇闻。即便法律而已,因被骗者未行贿成功、故不构成行贿罪,但其相关行为显然已违反了党章及纪委相关规定,起码确属违纪行为,为何一纸罚单都不曾得见?正如报道所言:一位农机局党委书记为升迁、调动动辄就愿意花掉8万元,这笔不菲的行贿资金值得深究,起码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地的官场生态,而违纪干部未受处分即印证了这一点。
“一任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历史而言,“因官致富”也算政治权力货币化的一道风景。然而在官帽市场中,与其说卖家兜售罪大恶极、不如说买家囤货才是万恶之本。此前,中央召开专题会议,对贯彻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干部监督制度作出部署,要求“让卖官者身败名裂,让买官者‘赔了夫人又折兵’”。然而,在某些地方的官场结构中,官帽仍有不少的“市场”,而买卖仍会招致不对等的罚单。对买官者来说,被发现是“小概率事件”,不被发行则“平步青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