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宣威市,最近的半个月内先后有两起矿难被瞒报:先是4月3日一起瓦斯事故导致6人死亡,矿主对事故隐瞒不报。就在政府为此大力“整顿”时,15日该市又发生12人死亡的瓦斯事故,这次变成瞒报死亡人数:少报了4人。部分死者家属甚至在金钱诱惑下与矿主形成“同盟”,纵容甚至帮助瞒报。同时,事件还反映了监管背后的失职。(4月26日《中国青年报》)
又是一起矿难被瞒报事件!中国的煤矿事业真可谓是命运多舛,在“矿难不断”的艰难道路上,“瞒报”的不止又增加了几分艰险。人们在唏嘘之余,是否思考了为何又会重新上演“矿难被瞒报”的宣威事件?
宣威事件中,杨梅山煤矿的法人代表吕尔朝供认“我叫女儿联系死者家属来商量,协议按68万元签,额外再拿出共100万元来补助,条件是不要把事情讲出去。”因此,部分家属将死者匆匆下葬,后对警察称“人是病死的”,并拒绝尸检。在这里,我们完全感受不到矿工与他们家属之间最为真挚的亲情,在金钱诱惑下,部分矿工家属与矿主形成“同盟”,纵容甚至帮助瞒报。
纵然,他们拿到了远超“被承认身份的遇难者”的赔偿金,可以靠着这笔不菲的生命钱,大大地改善生活质量。但这些钱也是无数矿工用生命挖的“血煤”为矿主赚取的,包括他们的家属。同时,他们是否注意到了:以生命为代价换取金钱的他们的亲人的尊严何在?明明是因矿难而死,却被安上了“病死”的名,生时没有过过轻松富余的生活,死时连死因都要由别人控制,这是何等的悲哀!作为遇难矿工的家属,他们本应寻求渠道,以正当手段维护矿工的合法权益,以期获得正当的赔偿,并使夺去他们亲人生命的煤矿受到应当的惩罚。但在金钱驱使下,他们却不自觉地主动与矿主形成“同盟战线”,隐瞒了事实的真相,同时,也助长了矿主的气焰,矿主心安理得地循环往复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