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醴陵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书记曾兰秋、局长陈远林、副局长万春明3人,因受贿罪被判刑并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劳动局仍照发给他们工资、补助和津贴。经该市检察院向市委纪委、市委组织部等部门反映和建议,3罪犯带薪坐牢事件得到纠正,已发放的工资、福利等如数追回。(2月15日《检察日报》)
有人说,眼下牛人牛事屡出不穷。没有最牛,只有更牛。看来此言不虚。日前,福建省龙岩市公务员江进祥,9年没有上班,工资却照领不误,被称为“最牛公务员”,引起舆论哗然。不过,与上述那3位带薪坐牢的“大巫”相比江连“小巫”都算不上。因为,江进祥9年前在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期间因反映问题,被“无限期停职检查”,至今没有恢复工作,才仍领取工资的。有评论认为,所谓“最牛公务员”其实一点也不牛,长达9年的闲置,加之从领导机关贬入城监执法支队,地位落差和个中辛酸可想而知。看人家这3位“局座”,犯罪坐牢还待遇不变,说他们比“最牛公务员”更牛,一点也不为过!
醴陵市3个局座坐牢发工资,是由该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针对该院办理的受贿案进行专项预防时发现并建议有关部门进行纠正的(共7名职务犯罪),所以受到湖南省检察院的表彰和社会各界的好评。尽管如此,这种职务罪犯坐牢还发工资的现象,并非天下奇闻,也不只是醴陵市存在。笔者上网输入“坐牢还领工资”关键词“一百度”,还真是老多不少,现随意举几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