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上午9时, 备受关注的李启铭案终于在河北省望都县法院开庭审理。然而,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原来法院口口声声宣称要“公开审判”,许多媒体要求旁听时,却被以“法庭太小,无旁听席位”的理由“委婉”拒绝。保定市两级宣传部门甚至派出大量人员“跟踪”记者。为了显示此次审判是“公开”的,保定有关当局与5家媒体达成“秘密协议”,让5家媒体各派一名记者参加旁听, 但报道时必须采用其提供的新闻通稿。(2011.1.26《检察日报》)
李启铭案的原委是什么,我不想再重复,在网上稍稍查一下,大家就可以明明白白。我感到惊讶的是对一起全国公众瞪着眼睛盯着的“官二代”醉酒驾车撞死人案件,保定有关方面为何要采取这样一种明显会招人非议的审判方式?所谓“法庭太小,无审判席位”是个非常弱智的借口。且不说法庭判案有时需一案审判多人,法庭设计会充分考虑到这种需要,即使真的缺少旁听席,望都县总还有影剧院和中小学的大操场吧,哪里不可以公开审判?现在既然保定方面不允许媒体自由采访,我就只好对这个不公开的“公开审判”作些猜想了。
猜想一:保定当局确实想公正执法,但这个事情热议了三个多月,官员们想早些使它落下帷幕,担心媒体七嘴八舌,于是采取非常手段,不给你插嘴的机会。
猜想二:因为“我爸是李刚”,此案受到了大大的权力干涉,预定的判决结果不可能服众,为了进一步愚弄公众,只好剥夺媒体进门的权利。
猜想三:此案曝光后,对保定的形象有一定的影响,保定少数官员对媒体生出一种本能的仇视,现在就是想借此机会向媒体挑衅:你们拥有舆论又怎么样?我偏不让你报道,你还能把我撤了?
如果第一种猜想没错,我觉得保定一些官员的担心非常多余。美国社会学家G.W.奥尔波特和l.波特斯曼曾总结过一个谣言的公式:谣传=重要乘以模糊,换句话说就是,事情越公开越清晰,越不容易产生谣言。假如保定当局真的想早些平息此事,最好的办法就是让法律替此案作主,并将案件审判的过程和结果完全置于阳光下。
假设第二种猜想符合事实,那么,保定少数官员的算盘打错了。以中国之大,每年发生的醉驾致人死亡案不知凡几,公众虽然未必个个精通法律,但此种消息看多了,也知道类似案子要怎样判决才算基本公平。何况,李启铭案发时还狂妄地说过“我爸是李刚”呢,这句话都成“名言”啦,判得太轻,你堵住了一些媒体的嘴巴,能堵得住全国公众的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