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无辜者为警方的“想当然”埋单不公平!
为从源头上杜绝非正规休闲店的卖淫活动,杭州拱墅区祥符派出所想出了给有卖淫嫌疑的“发廊女”家属写信的办法。该所民警告诉记者,根据经验判断,非正规的休闲店百分之九十九涉黄,但“警方没有抓到(卖淫)现行,没有证据民警只能把人放了,最后陷入‘抓了放、放了抓’的恶性循环”。因此,民警决定给“发廊女”家属写信,发动家属来挽救这些女子。(9月6日《新华网》)
警方执法办案必须用证据说话。“非正规的休闲店百分之九十九涉黄”,这只是祥符派出所民警的经验判断。即便事实真的如此,也需要有力的办案证据来支持这一判断。否则,凭“想当然”的执法逻辑办案,就难免会陷入“抓了放、放了抓”的恶性循环”。其实,在这种无效“折腾”下,消解了警方的社会公信力不说,还让多少清白的“发廊女”为此蒙受了不白之冤。
无疑,给有卖淫嫌疑的“发廊女”家属写信的办法,也是警方“想当然”下的产物。因为,既然是嫌疑,就是不确定。警方不能把一个不确定的法律结果,推向每一个“发廊女”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