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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领导下井“有权”拒绝,“有胆”实施吗?
2019-08-22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人气:0   

      国家安监总局8月25日在官方网站公布了《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下井带班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的全文,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稿规定:矿山企业井下作业人员有权在无矿领导下井带班时逐级汇报后拒绝下井;带班领导无故提前升井的,矿工也有提前升井的权利(8月26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与报纸摘要》)。

 
      安监局这次继2006年,国家开始施行矿山企业领导与矿工“同上同下”的规定,再提领导下井的重要性是源于规定颁布后;矿难依然不减;说明领导下井的规定在某种程度上失效;鉴于矿难的源头是安全责任性质引起的,国务院前不久再次明确领导“同上同下”的规定。其结果是话音刚落7月31日,黑龙江省鸡西市的恒鑫源煤矿就发生了透水事故,而事故发生时两名矿长都不在井下。这无疑给安全局的规定来了一个“下马威”领导下井;证明安监局一厢情愿的想法;在实施过程中不断的缩水;领导有几百个不在井下的原因,矿工就不可能有一个任何不在井下的动机;近期发生的多起事故也都表明,“同上同下”的规定在很大程度上是形同虚设;倒是矿难面前领导先走,得到完美的体现,安监总局再次欲“绑架”领导和矿工“同生共死”并且作出“无矿领导下井,矿工可拒绝下井”的规定,显然就是想让“同上同下”的规定得到彻底的落实。可是,能达到目的吗?面对掌握工人饭碗问题的领导,工人敢向领导叫板吗?敢置领导的安全于不顾吗?
     
      首先,“有权”在无矿领导下井带班时拒绝下井,就像我们生活中有很多权利但是不能用的;“有权”不等于“有胆”行使这个权利。自己的饭碗就掌握在人家的手里,矿领导不下井,矿工们敢说半个不字吗?你敢拒绝下井,下一次可能连下井的机会都没有了。安监局是拿工人的饭碗和领导开玩笑;是拿自己“行政万能”推责之举;换言之,以后如果矿难了是工人没有行使自己的权利;拒绝下井还有个前提条件,那就是“逐级汇报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