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份遗嘱都是真的,谁前谁后?原告手持一份自书遗嘱,被告手持一份代书遗嘱,而原、被告系舅甥关系。因自书遗嘱上时间有瑕疵,难以判定谁前谁后。近日,酉阳县法院审理了这起遗产继承纠纷案,在找到两份遗嘱共同见证人还原真相后,法院作出判决:外甥获得该遗嘱中房产六分之五的份额,舅舅获六分之一的份额,双方均服判息诉。
老太先后立下两份遗嘱
原告向某与被告孟某系舅甥关系。1986年,向某外公孟某某、外婆万某某共同在酉阳县钟多镇修建了一栋面积173.82平方米的房屋,登记在孟某某名下。2003年1月,孟某某死亡。
2015年10月20日,被继承人万某某经律师立下代书遗嘱,将房屋留给儿子孟某。2015年10月26日,万某某治病出院后,重新立下遗嘱,将诉争财产指定由外孙向某继承,落款时间原文为:“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