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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2021年生产煤矿煤炭装卸无尘化 运煤车辆封闭运输
2019-12-31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人气:0   

贵州省四部门日前联合发布《贵州省煤炭清洁化储装运卸管理实施方案》,要求储煤场所标准化,煤炭装卸无尘化,煤炭运输全封闭。

 

《方案》提出,2020年全省储煤场所实施标准化改造建设,50%以上实现封闭式管理;2021年所有储煤场所建成封闭式,严禁煤炭露天堆放,储煤场所污水全部实现达标排放;2021年后未实现封闭式管理的储煤场所不得生产运营。

 

环境敏感区范围坚决不建。严禁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泉域重点保护区等依法划定需特别保护的环境敏感区范围新建储、配煤场。

 

城市规划区边界原则不建。在城市规划区边界及城镇常年主导风上风向、居民聚集区、旅游区和其他严防污染的食品、药品、卫生产品、精密制造产品等企业周边影响范围内,原则上不得新建各类储煤场。高速铁路、城际铁路、客运专线两侧可视范围内,原则上不得新建各类储煤场。

 

《方案》明确,2020年所有煤炭装载转卸点必须有完善的消尘降尘设施,并确保正常使用;2021年所有生产煤矿要实现煤炭装卸无尘化;2021年后煤炭装载转卸点未实现无尘化管理的不得生产运营。

 

所有新建煤矿、洗(选)煤厂、 煤炭堆煤场(储煤场、售煤场)、煤炭集运站(装车站)储煤场优先采取筒仓储煤,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应采取其他封闭形式,防止煤尘飞扬污染环境。

 

此外,2020年50%运煤车辆实现封闭运输;2021年所有运煤车辆实现封闭运输;2021年后未实现封闭运输的车辆不得运输煤炭。

 

井工矿及洗(选)煤厂、电厂场内要建设、完善密封式运煤廊道,露天煤矿应采取有效抑尘措施。封闭走廊内设置喷雾洒水设施,降低廊内粉尘,并保持正常通风。鼓励采取管状皮带运输等技术先进、安全高效、洁净环保、效益显著的新型煤炭运输方式。

 

贵州省能源局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贵州省财政厅

 

黔能源煤炭〔2019〕222号

 

关于印发《贵州省煤炭清洁化储装运卸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市(州)、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8〕25号)、《贵州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黔府发〔2018〕26号)的要求,为实现我省煤炭清洁化绿色发展,加强煤炭储装运卸各环节流程管控,积极营建煤炭清洁化产运销环境,省能源局、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财政厅制定了《贵州省煤炭清洁化储装运卸管理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贵州省能源局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贵州省财政厅

 

2019年12月18日

 

贵州省煤炭清洁化储装运卸管理实施方案

 

为加强煤炭清洁化储装运卸管理,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煤炭生产、存储、装卸、运输等各环节,积极营建和谐、绿色、环保的煤炭清洁化产运销环境,根据《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黔党发〔2018〕25号)、《贵州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黔府发〔2018〕26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以煤炭储运方式调整为导向,坚持统筹“场、尘、路、车”综合治理,组织开展煤炭清洁生产、清洁存储、清洁装卸、清洁运输,着力全链条治理煤炭出井运输、储煤场堆放、煤炭装卸、运煤车辆扬尘污染等,提升煤炭清洁化产运销水平,促进全省生态环境和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二)主要目标

 

发挥省委省政府领导领衔推进十大千亿级工业产业工作机制作用,以煤炭高质量发展和基础能源产业振兴为契机,统筹协调解决煤炭“储、装、运、卸”过程中的环境污染,推动基础能源产业振兴和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煤炭产销储运全流程治理,实施绿色兴企战略,推进矿山储煤场所建设标准化、运输装卸无尘化,实现煤炭清洁化储装运卸闭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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