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陕西省煤矿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生产和复工复产分类有序推进,省应急管理厅成立两个小组,赴市县开展煤矿安全检查和复工复产服务指导。
3月4日至6日,省应急管理厅二级巡视员何备战带队,实地查看了延安市及其所属子长市、宝塔区、黄陵县以及南家咀、羊马河等8处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和复工复产等工作开展情况。
服务指导组要求,市县监管部门要严守安全防线,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分类有序推动煤矿复产复工。对于安全保障能力高的中省国有煤矿,由企业全面组织排查隐患,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复产复工;对于现场管理好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一、二级矿井尚未复工复产的,由煤矿提前报备,监管部门优化现场检查流程,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对安全保障能力较低的煤矿,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相关规定,将问题隐患整治合格后方可复产复工。
服务指导组强调,对已复工复产的煤矿企业,直接监管部门在做好安全监管相关工作的同时,还要了解疫情期间企业安全生产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帮助企业解决问题;对还没有复工复产的企业,重点了解掌握未复工复产的原因和存在的困难,帮助企业出谋划策。
服务指导组要求,煤矿企业要认真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狠抓复工复产前后业务和安全培训,严格规章制度落实,确保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两手抓两手硬。
服务指导组建议,针对当前由于疫情防控,部分企业员工无法全员返岗的情况,企业一是可以组织专车接人,二是要加强陆续返岗人员的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衔接,监管部门积极配合协调各级政府予以通行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