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冶设备研究设计总院有限公司作为敬业揭阳基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包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揭阳市榕城区地都镇红岗村敬业揭阳基地石灰窑炉技改工地“8·6”一般人员坠落受伤事故发生负有重要管理责任。
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八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揭阳市应急管理局依据相关法规对北京中冶设备研究设计总院有限公司给予人民币4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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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揭阳市榕城区政府网站公布的该起事故调查报告,2024年8月6日7时许,位于榕城区地都镇红岗村敬业揭阳基地石灰窑炉技改工地的双膛石灰窑体框架B-1柱位置,在铺设梁模板施工现场发生一起人员坠落受伤事故,造成1人受伤。经伤情鉴定,该起事故受伤人员被评定为一级伤残,护理依赖程度为完全护理依赖。>>事故报告原文
事故调查报告显示,该起事故是一起因施工安全防护不当、人员违章作业、相关单位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北京中冶设备研究设计总院有限公司及其敬业揭阳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一是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未在项目开工时同步任命项目部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未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未能逐级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管理。
二是支解分包。负责工程设计及设备购买,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的施工支解分包给广东隆瑞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石化工建设有限公司、江苏佑通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等单位施工。
三是安全培训、技术交底不到位。未把承包商和劳务派遣人员统一纳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具体学时、详细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2024年7月22日组织《模板施工方案》的安全技术交底,交底人为项目经理杨某龙,被交底人11名,未覆盖全部施工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未参与安全技术交底,培训和交底记录均没有该起事故受伤人员李某新签名。
四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未能加强事故隐患整改闭环管理,未按施工阶段检查涉事工程的模板支撑架体、外脚手架的搭设和防护设施等情况,未能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督促中石化建公司消除外脚手架连接不完整、脚手板未满铺、内模板支撑架未搭设安全平网、操作平台搭设不规范、内模板支撑架与外脚手架部分连接搭设、安全警示标志不全、安全带配备不规范,缺失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教育、使用记录等事故隐患,未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北京中冶设备研究设计总院有限公司网站显示,该公司始建于1978年,是由原冶金工业部所属国家科研事业单位转制的科技型企业,专业从事钢铁冶金及游乐设施等领域的技术研发、咨询设计、设备供货及工程承包。1999年进入中国冶金建设集团公司,是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的骨干子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