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过境万亩鱼蟹死光,养殖户损失难以得到赔偿,这不仅是洪泽湖之痛,也是许多河湖共同的困境。

▲渔民将死蟹清理出水,一船一船运走。图片来源:现代快报
日前,由于上游泄洪污水过境,导致江苏省泗洪县洪泽湖数万亩水产养殖区受损严重,其中临淮镇胜利村的万亩大闸蟹产区近乎绝收。
30日,宿迁市环保局发布了关于污水来源的初步调查:两条污水河均自安徽方向流进泗洪,汇入溧河洼后进入洪泽湖,污水与河流上游的安徽泗县、灵璧县境内观感一致。调查人员还发现新濉河浍塘沟闸、新汴河团结闸上游仍有大量污水等待下泄。
污染的来源找到了,这是个好消息。这有利于及时控制污染,防止污染进一步扩大,避免更大范围内洪泽湖环境生态以及更多养殖户利益受损。
不过,这对于已经损失惨重的洪泽湖养殖户来说,可能并非好消息。这次向洪泽湖排污的两条河流均为劣Ⅴ类,在整条河都严重污染的情况下,要想精确锁定此次排污的元凶,并非易事。找不出元凶,意味着养殖户损失没人赔偿,他们一年的投入将血本无归。

▲洪泽湖。图片来源:新华社
流域上下游之间环保责任的不对等,导致出现上游排污,下游“买单”的现象,这是水污染治理的一大难题。对此,并非没有解决的办法。现在许多地方都在实行生态补偿制度,也就是说,当上游来水水质稳定达标或改善时,由下游拨付资金补偿上游;反之,若上游水质恶化,则由上游赔偿下游。这样的机制,有利于倒逼上游加大治污力度,破解了上下游治污投入和收益不对等的难题。
但是,类似的生态补偿制度,大多是各个省份在自己区域内推行,一旦跨省,就难以行得通。就像洪泽湖一样,明明安徽和江苏都知道,长期以来,安徽有两条劣Ⅴ类污水河,源源不断将污水派向洪泽湖,但两个省份至今未能坐下来协商,通过生态补偿改变这个现状。
即便有省与省之间能够达成共识,推动生态补偿的实现。但执行起来,也并非易事。例如2016年,广东省分别与福建、江西两省签订了汀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