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完善工作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处罚案件内部移交、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执法人员八条行为规范、规范文书使用等制度,用制度规范执法行为。连续3次举办全市安监系统季度执法工作座谈暨案卷评查会,以会代训,强化执法一线队伍能力培养。定期公开执法信息,今年以来,部门460项权力项目及责任事项全部上网公开,公开行政处罚案件66件,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二是传导压力,解决执法偏软问题。联合遂宁市监察委员会、市政府法制办出台《领导干部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解决领导干部非法干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问题。建立执法工作季度通报制度,采集立案起数、停产停业家数、罚款金额等关键数据,对执法工作进行多维度多角度分析,提高通报针对性,对通报中执法工作严重滞后的县区(园区)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今年以来,已对射洪县、经开区安监部门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印发《遂宁市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工作考核办法》,将执法工作以30%权重纳入县级安监部门工作考核之中。
三是管罚结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确保计划监督检查对象和事项全覆盖。开展安全生产遂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