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河南省发改委印发的《关于河南省焦化行业执行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提出,为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促进河南省节能降耗减排和产业转型升级,将焦化企业纳入差别化电价政策执行范围。
自2018年12月10日起,属于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的焦化项目,执行0.15元/千瓦时的差别电价加价标准;属于淘汰类的,执行0.5元/千瓦时的差别电价加价标准。超过国家规定能耗限定值的,焦化行业二档、三档电价阶梯电价加价标准分别为0.08、0.15元/千瓦时。
通知要求,各地要严格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规定,2019年6月1日前出台的2019年度差别化电价文件,必须将焦化行业纳入原8大行业差别化电价范围一并执行,并形成制度长期坚持。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河南省焦化行业执行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
豫发改价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