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下午,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召开违法违规建设煤矿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报对全国146个违法违规建设煤矿专项稽察情况,对加强违法违规建设煤矿治理提出明确要求。
国发〔2016〕7号文件下发后,有关地方和企业高度重视,积极行动,大多数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已经停建停产。但从近期违法违规建设煤矿专项稽察结果看,仍有少数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还在建设生产,必须要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严厉的惩戒抓好违法违规建设煤矿治理工作。
发改委、能源局近期对146个违法违规建设煤矿进行稽察,其中108个已停建停产,仍有38个未按国家要求停建停产,涉及山西、内蒙古、陕西、宁夏、新疆5省区。
发改委表示,严格治理违法违规煤矿建设行为,是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的重要举措,是营造公平有序煤炭建设秩序的基本保障。为落实国家关于化解煤炭过剩产能的要求,发改委、能源局今年4月起,对146个违法违规建设煤矿进行了专项稽察。
据发改委稽察办介绍,经治理,已有108个停建停产,占项目总数的74%。其中,停建项目99个,停产项目9个。截至2015年底,有38个项目仍未停建停产,占项目总数的26%。其中,未停建项目14个,未停产项目24个。38个项目中,新疆有17个,内蒙古11个,陕西6个,宁夏3个。
稽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停建停产煤矿基础尚不牢固。从停建停产项目现状看,因地质条件差、资金链断裂等原因,不再实施的项目仅有8个。暂时性停建停产项目100个,占停建停产煤矿总数的92.6%。这些煤矿还在进行通风排水等维护性工作,存在等待观望现象,随时有可能复建复产。
针对尚未停建停产的煤矿,能源局要求立即停建停产,已经停建停产的,绝不能擅自复工复产,政府部门监管和煤矿安全保障工作都要到位;发改委经济运行调节局表示将进行多部门联合惩戒;煤监局表示将继续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
一是近期专项稽察中发现的仍在建设生产的38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必须立即停建停产,对拒不停建停产、擅自组织建设生产的,按国发〔2016〕7号文件要求依法实施关闭。二是组织好违法违规煤矿清理专项行动,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专项督查,并组织有关新闻媒体,赴重点产煤地区和煤矿开展暗访。三是切实加强监管,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逐级落实对违法违规建设煤矿的监管责任,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各地相关部门之间要加强沟通协作和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四是保障停建停产煤矿安全,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确保停建停产期间不发生安全事故。
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能源局、煤矿安监局有关司局负责同志,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和有关在京中央企业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有关省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煤炭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同志;部分能源监管派出机构负责同志;有关市级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及煤矿项目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新华社、经济日报等十余家新闻媒体到会。(来源: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