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对企业三项制度改革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省国资委负责人称,此次改革的核心是体制机制的创新。《细则》提出,改进工资总额管理办法。对劳动分配率较高的企业,控制工资总额增长幅度,将劳动分配率控制在45%以内。亏损企业的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不得增长。利润下降较大的企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应该下降。
三项制度是指用人、用工、收入分配制度。
用人方面,重新梳理管理流程,减少管理层级,严控岗位职数。重点是严控中层管理人员、科队级管理人员配置总量及设置比例,以2014年超职数专项治理以来目前实际配置为基础,重新核定公司职能部门、二级单位管理岗位的职数编制,健全完善企业机构设置和各级管理岗位职数编制规章制度,严格按程序办理,杜绝因人设岗,严禁超职数配备干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擅自设置职务名称等行为,严格责任倒查。
用工方面,严控企业用工数量。全省国有煤炭企业要与国内先进煤炭企业进行对标,加强劳动定员定额管理,严格按照产能核定员工数量。对超定员的,要逐步予以消化,力争到2020年人均劳效比2015年提高20%以上,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省属煤炭企业应加强对所属企业用工的控制,制定严格的定员标准,制订减员提质增效计划,除特殊岗位急需,企业内部调整难以解决的人员外,不得增加人数。严格按计划控制员工数量,到2020年底前人均劳效、吨煤工效比2015年提高25%以上,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收入分配方面,规范工资分配秩序。企业领导人员不得超标准取薪,不得兼职取薪。对企业现行的津贴补贴及奖金于2016年6月前进行一次全面清理规范。凡超出国家及我省规定的津补贴标准,一律按国家及我省有关规定执行。对超过企业承受能力,没有与企业效益和职工工作业绩挂钩的奖金进行规范。坚决杜绝一方面企业亏损一方面增加工资奖金。企业不得以安全风险抵押金的名义发放安全风险奖。
短评
三项制度是指用人、用工、收入分配制度。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国企三项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着体制不顺,机制不活的问题。一是管理层级过多、管理机构过多、管理人员过多、能上难下;二是用工过多、冗员过多,在册不在岗人员过多、人浮于事、身份固化、能进难出;三是工资收入分配市场化程度较低,与效益效率挂钩不紧,该高的不高、该低的降不下来;四是考核指标体系不完善,重形式轻奖惩等,严重影响了企业活力,制约了企业的发展。
企业三项制度改革,涉及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涉及企业长远发展,是内功、慢功、硬功,更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远功,要蹄疾步稳,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殷切希望广大职工理解改革、支持改革、投身改革,为改革建言献策。
专家解读
省国资委企业分配处处长杨毅产
在《关于深化企业三项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中,我省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出了十一条深化改革的措施,重在体制机制创新。主要为:一是瘦身。压缩管理层级,精简管理机构,严控用人、用工数量。二是健体。优化流程、竞聘上岗、阳光招聘、素质提升、加大考核力度、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等。三是规范。治理“三超两乱”,对名目繁多,与业绩贡献等无关的津补贴、奖金进行清理,严禁以安全生产抵押金名义发放安全奖等。四是安置。对资源枯竭矿的人员进行妥善分流安置,发挥其作用,对自谋职业的人员可协议保留社会保险关系,让人员分流得顺心、暖心、安心。五是调控。将劳动分配率,也就是人工成本占增加值的比例控制在45%以内。改进工资总额调控办法,在省属企业所属企业中扩大自主决定工资总额和周期预算管理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