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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丢手机全车遭“搜身”, 尴尬该如何避免
2019-05-15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人气:0   


2月18日,陕西省汉中市一年轻女子乘坐公交时发现手机丢了,报警后警察没有找到手机,因怀疑小偷在车上,女子便对40多名乘客挨个“搜身”查找,结果仍未找到,还导致公交延误40多分钟。据乘坐该公交的乘客说,车上乘客为自证清白,几乎所有人都让她搜了,但也有人抱怨。最后还是没找到手机,该女子就对我们说“不好意思,耽误大家时间了”。2月19日,记者获悉,关于此事具体情况,警方正在调查了解。(2月20日《华商报》)

梳理一些报道可知,乘客在公交车上丢失手机等物品后,对全车乘客进行“搜身”的事件并不罕见,且绝大多数乘客均表示愿意配合“搜身”。如2017年12月,抚顺一名女孩在公交车上手机丢失,报警后民警带着女孩询问是否能够接受女孩挨个搜身。民警强调,如果不同意,完全有权力拒绝,但乘客纷纷表示理解,并愿意接受女孩“搜身”。

然而,此类现象无疑会给全车乘客带来极大不便和尴尬,且这种“搜身”是否完全合法值得商榷。因而,相关部门还是应充分利用技术手段,强化执法力度,改进办案方法,改变这种即让失主尴尬也让其他乘客尴尬的局面。

无论从理论上还是从法律上讲,公民均没有自证清白的义务。有证据证明公民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没有证据证实公民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则任何人不得追究其法律责任。此外,在程序上,任何人不得强迫公民证明自己有罪。这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关键所在,以免让人陷入人人自危、需要自证清白的不安之中。

由此可见,全车乘客,甚至是包括真正偷手机的窃贼在内,理论上均可以拒绝失主的“搜身”。然而现实中,要想理直气壮拒绝“搜身”,恐怕会让多数人感到为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