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14日,陕西省安委会发出通知,即日起,煤矿安全盯守拉起预警,盯守工作时间从即日起到2017年3月底,要求各产煤市、县和煤矿企业集团要充分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采取针对性措施,全面加强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落实煤矿安全盯守人员的责任,做到人员到位、责任明确,严防虚假。对因失职、渎职引发的煤矿安全事故,要严查盯守工作落实责任和盯守人员责任。陕西斯达再次提醒煤矿井下工作负责人必须重视此次通知和要求,严格按照煤矿安全生产规程进行大检查和开采生产。

针对此次陕西省安委会通知还要求,在此盯守期间,要严格盯守矿井的安全管理,对停产停工矿井要停止供电、停止供应火工品,及时遣散人员,确保煤矿停死停实;对停工停产整改的矿井要制定严格的整改方案,在整改方案得到批准后,按照方案认真整改,在整改期间,设立监督人员,严防以整改为名非法组织生产。
煤矿企业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自觉接受安全盯守工作,落实盯守人员职责,认真整改盯守人员指出的安全问题和隐患,积极配合安全盯守工作,对不积极配合安全盯守工作及整改安全隐患和问题的矿井,将由煤矿安全局监管、监察部门责令停产停工,依法从严查处。
煤矿安全是一项重大的工程,只有将安全放在第一位,才能确保煤矿安全,因此,要认真落实中省精神,严格盯守查处煤矿超层越界、煤矿复产复工验收、淘汰退出情况、煤矿安全管理系统、采煤工艺和方法、煤矿安全装备、超能力生产等情况及通风系统、安全生产投入等多种问题, 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盯守工作取得实效,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