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4月2日,作为混合所有制企业的陕煤神木煤化能源公司印发最新党委会议事规则。
该规则分为六章三十条。第一章议事总则指出印发议事规则的目的,即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企业党委的领导作用,进一步提高党委会议事决策水平和科学决策能力,促进党组织与企业其他治理机构的协调有序运转,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有效贯彻执行。同时,明确规定党委会的主要职责: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对企业重大事项决策进行研究把关、监督落实;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党委会的基本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两个“一以贯之”要求,把坚持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既要明确党委在决策、执行、监督各环节的权责和工作方式,使党委发挥领导作用组织化、制度化、具体化,确保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又要明确党委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厘清权责边界,做到无缝衔接,确保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运转协调、有效制衡。议事原则为发挥领导作用原则。党委在企业治理结构中发挥领导作用,主要职责是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其他治理主体要自觉维护这个核心。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的前置程序,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经理层做出决定。尊重治理主体原则。党委要尊重其他治理主体,既支持其依法经营管理企业,又保证党组织的意图得到尊重和体现。党委虽发挥领导作用,但不宜直接领导具体的经营管理工作,更不能直接把党委作为企业生产经营的决策和指挥中心。主要通过参与重大事项决策、落实党管干部原则来发挥作用,并监督各项决策在企业的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党委通过党委会或党委会扩大会议进行决策或参与决策讨论,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做出决定。任何党委成员个人无权决定重大问题。在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前,要广泛听取职工意见,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必须经过职代会审议。分工负责原则。会前要做好充分准备,提高会议效率。要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要求,在议题形成决议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明确落实部门和负责人,确保工作落实落细落小。
第二章为议事范围,即党委依照职责范围,通过党委会议或党委会扩大会议,对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落实公司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的建设、人才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的规划、实施意见;党内重要制度、规定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加强干部队伍和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举措,确定所属单位领导班子的职数和方案;依据管理权限,对公司所管理的党群干部职务的任免决定,向董事会和相关机构推荐的管理人员人选的确定和调整意见,公司中层管理干部到地方政府和外部机构任职的推荐。党的工作机构与下属党组织的设置、调整和撤销;公司党员代表大会及党委换届的筹备工作等,上级党组织党代会代表候选人的推荐。“创先争优”和创建“四好班子”等活动方案的制定;基层先进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新闻宣传工作、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的评选、表彰和推荐上报。报上级党组织的重要请示、报告,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的工作报告及重要的工作总结;向下级党组织发布的指示、通知、通报等重要文件。特别是按照党组织在企业中的法定地位和职责,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投资计划。企业生产经营方针、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企业重大资产重组、产权转让和资本运作、大额投资与新投资方向项目。企业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企业合并、分立、变更、解散以及内部机构的设立和调整,下属企业的设立、撤销。中层管理人员的选聘、考核、薪酬、管理和监督;公司市场化选聘、竞聘人才队伍建设。提交职代会讨论的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事项。企业在特别重大安全生产、维护稳定等涉及企业政治、社会责任等采取的重大措施。企业需要决策的其它重要事项。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工作计划和重要活动方案,重要的评选、表彰和推荐、上报的各类先进人选。职代会议程和主要议题、工作报告、职工代表选举方案和职代会主席团成员的建议名单。工会、共青团等群众团体机构和岗位的设置、主要负责人的推荐、增补、调整和审批。企业统战工作和离退休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需要党委会决策。
第三章议事规则,明确规定召开党委会时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召开。需要做出决议或讨论重大事项、重大人事问题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到会方可召开。党委委员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应在会前向主持人说明情况,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党委会议事规则还对会议议题的确定和管理、党委会议与其他会议的流程、会议准备、议事决定、决议的执行,议事纪律作出规定。该规则重申党委委员个人或少数人无权改变党委的集体决定。党委会讨论问题涉及到党委委员或其亲属需要回避的,该委员应主动回避或由党委在会前通知当事人回避。 党委会议讨论决定重大问题时,每个党委委员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个人意见。如果个人意见和集体决定不一致时,必须坚决服从集体决定。个人意见允许保留,也允许向上级组织汇报。党委会议决议一旦形成,全体党委委员必须共同遵守,认真贯彻执行,不得违背党委的决议,自行其事。每个党委委员和列席党委会议人员对应该保密的会议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密。
(高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