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公布了2019年4月1日至 2019年4月15日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决定信息,多家企业涉及多项违规,其中山东新巨龙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合计被罚款人民币二十四万元整。
山东新巨龙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主要违规、违法事实如下:
1. 8301综放工作面、2304N综放工作面经评价为中等冲击危险区域、强冲击危险区域,现场没有执行“人员准入制度”,没有实行限员管理,进入该区域作业的检查人员、带班负责人等没有登记签字,没有穿防护服;2304N综放工 作面上平巷防冲卸压钻孔施工地点位于强冲击危险区域,2名施工钻孔人员未穿防护服,不符合《新巨龙能源公司防冲管理规定》、《煤矿防治冲击地压细则》第七十六条、第 七十七条和《煤矿安全规程》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
2. 矿井2018年安全费用使用项目:购置带式输送机、无轨 胶轮车、副井电机、变压器、采煤机、后部运输机、零星工程等16项不属于设备更新改造,属于维简项目,不属于安全费用使用范围,共计使用安全费用资金11117万元,不符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