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宜宾兴文县公开招聘县总工会煤矿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安全工作,加强安全生产群众监督,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县总工会煤矿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组织笔试、面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名额
县总工会煤矿安全生产群众监督员名额1名。
(二)应聘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勤奋敬业,有良好的综合素质和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
2、能吃苦耐劳,服从调配。
3、学历要求:
取得国民教育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业不限,有一定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能胜任计算机办公操作。
4、兴文县户籍,年龄40周岁以下,男性。
5、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6、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双眼裸视力在1.0及其以下者;
(2)有纹身、刺青者;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5)其他体检出有不适合本岗位工作的疾病者。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主要程序包括现场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8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