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属各区队、科室:
为深刻吸取近年来煤矿典型事故教训,持续强化各级人员“红线”意识,保持矿井良好的安全生产形势,确保后四个月安全生产。根据《关于深入开展煤矿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焦煤公司办字[2016]455号)要求,结合目前实际,现将我矿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通过开展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深刻吸取近年来典型煤矿事故教训,引以为戒;把小事故当成大事故对待,举一反三;把隐患当成事故对待,杜绝侥幸;把历史上的事故当成今天的事故对待,警钟长鸣;切实用事故案例教育人、警示人、提升人。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强化各级领导干部搞好安全工作的决心,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把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落实到现场,从行动上确保安全,从根源上解决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认识问题,坚决杜绝事故发生,推动矿井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活动主题
安全于我有责、安全从我做起、安全让我幸福
三、活动时间
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四、成立活动领导小组
为开展好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确保教育活动顺利开展,矿成立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矿 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各分管副矿长、总工程师、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
成 员:各机关科室、区队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监察科,安全副矿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活动的开展、落实工作。
五、活动步骤
(一)宣传发动、安排部署阶段(9月1日-20日)。一是综合办公室、工会负责广泛宣传,积极营造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氛围。二是本次活动时间长,相关单位要有具体的活动规划方案,包括周、月度警示教育培训内容、人员安排、培训效果等,严格按照计划进行,防止支差应付等现象发生。安全监察科负责监督落实,并将实施效果纳入“双基”考核。
(二)落实推进阶段(9月21日-12月31日)。一是梳理分析典型事故案例。可采用边梳理边培训方式进行,矿井层面的典型事故案例的梳理分析由安全监察科具体负责,专业系统层面的典型事故案例的梳理分析由专业科室具体负责,区队层面的的典型事故案例的梳理分析由区队自行组织。二是采掘、机电运输、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安全管理专业科室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专业系统事故警示教育活动;矿井层面每月至少开展2人次“领导上讲台”活动。活动计划由人力资源科具体负责。
(三)总结交流阶段(12月10日—12月25日)。广泛开展大教育、大反思、大讨论活动,组织召开座谈会,具体工作由人力资源科负责。
六、活动安排
(一)认真梳理事故。各专业系统要认真梳理近年来本专业发生的典型安全事故案例,深度分析事故主要原因,制定有效防范措施,做出针对性点评,形成分析报告(事故梳理分析报告)。
(二)针对性组织培训
1.为确保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效,人力资源科负责组织举办培训班,对区队负责此次活动培训负责人进行系统性培训,9月25日前完成。
2.矿井要组织领导班子专题会议,围绕实际进行深入讨论和反思。具体工作由人力资源科负责,9月25日前完成。
3.各区队每周至少组织一次事故警示教育活动,主要方式可采用领导干部上讲堂、现身说法、专业人员事故原因分析讲座、人人上讲台谈体会、安全经验谈、现场模拟操作警示教育等方式。
(1)针对性培训教育是关键。各单位用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事故警示大家,用亲身经历分析事故的经过、原因和教训,讲解事故造成的社会影响、经济损失和家庭伤痛。
(2)对于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转岗、安装、回收等出现的新情况进行警示教育,做到拿别人的事故当教训,避免出现重蹈覆辙的现象发生。
(3)结合目前存在的隐患和突出问题,进行宣教和警示,使员工深刻吸取教训。由安全监察科具体负责。
(4)各单位要建立教育培训档案,做好相关学习记录。
(三)观看警示教育片
人力资源科、工会、安全监察科、综合办公室每月至少给区队提供一个必要的影、视、动画、漫画等典型警示教育材料,以方便基层区队培训使用。区队要编制培训计划,做好参加人员的签到工作。
七、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及时安排、合理统筹、有序开展,人力资源科、工会、安全监察科对各专业系统、区队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指导,确保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二)认真总结,巩固提高。各单位要认真安排,精心组织,每月20日前,各单位将次月警示教育活动计划报送安全监察科备案,每月23日前将月度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安全监察科(纸板必须经分管领导签字),12月31日前安全监察科负责报整体活动总结材料和警示教育活动有关资料至焦煤公司。
(三)加强监督,做好宣传。活动期间,综合办办公室负责对各单位警示教育活动开展情况深入进行宣传报道,保留好电子图文资料。
八、考核办法
(一)对事故案例梳理全面、分析透彻、事故(措施)针对性强、落实警示教育效果好的科室、区队在当月“双基”考核中分别奖励2分;反之,对工作消极、支差应付的对等处罚,并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进行责任追究。
(二)未制定事故案例培训计划的扣责任单位“双基”分2分/次,未按培训计划实施的扣责任单位“双基”分1分/项,活动开展未进行总结,或流于形式的扣责任单位“双基”分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