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庄煤矿关于领取失业保险
事 宜 说 明
一、领取失业保险范围
此次领取失业保险范围:2014年8月-----2016年8月违纪解除合同人员及2016年8月协商解除合同人员。其中劳务输入曹庄煤矿人员由原输出单位办理。
(一)与肥矿解除合同后已就业(包括灵活就业的)不再申报办理、在外地就业参保后办理失业保险的,省稽核核查后需办理失业保险待遇追缴退回。
(二)肥矿纳入失业保险人员需在泰安市社保金保信息系统未参保缴费(肥城)、在失业人员户籍、居住地未参保缴费(济宁等地)的人员。
二、办理失业人员需提供相关材料
(一)提供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张(2代证,正反面复印至A4纸同一页),复印件上留下个人联系电话。
(二)近期2寸照片2张,1寸照片2张,照片背后写上自己的名字。
三、上交材料地点及时间
如需办理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请将身份证复印件和照片交到曹庄煤矿企业运营部(人力)。
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过期不候,后果自负。
联系电话:0538--3133291
曹庄煤矿企业运营部
2016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