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领过重疾互助金的员工,若继续产生治疗费用,凡满足保障规定的,自费5至10万元按10%补助,10至20万元按15%补助,20万元以上按20%补助……”
10月14日下午,渝阳煤矿举行“在职员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培训,14名基层工会主席和信访维权工作人员端坐一堂,时而抬头仔细凝听,时而埋头飞快记录,生怕漏听了一句话,错记了一个字,大家显得特别认真。
“重疾互助保障分三类,一是重大疾病保障;二是医疗救助金;三是会员慰问金。”培训课上,采煤一队工会主席黄建把知识重点一一记录在了笔记本上。他很懊悔地表示,以前对“在职员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知识一知半解,致使一些可以申报慰问金的错过了时间,实属不应该。
工会工作人员唐兴红告诉大家,中国职工互助保障慰问金还分会员见义勇为慰问金、会员家属慰问金和会员身故慰问金。会员见义勇为行为受县处级以上单位表彰的,可申报3000元见义勇为慰问金;会员配偶和子女(非保障会员)在会员保障期内患“在职员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30种重疾内的,可申报家属慰问金2000元;会员因病或意外身故,在会员保障期内,家属可申领一次性身故慰问金2000元。
通过培训,参培人员纷纷表示,《在职员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这一惠民政策已熟记于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主动对照标准,随时为本单位重疾员工办理申报服务,切实把“娘家人”的关爱送到员工心坎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