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五个从严”坚决遏制煤矿较大以上事故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近年来,山东煤矿安监局采取有力措施,强化“五个从严”,坚决遏制煤矿较大以上事故,促进了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2015年煤矿安全创历史最好水平,发生事故6起、死亡8人,百万吨死亡率0.055,较2001年的90起、166人、1.53,分别下降93.3%、95.2%、96.4%;截止目前,发生事故4起、死亡5人。连续20个月杜绝较大以上事故。
一、从严监察执法。完善监察执法机制,构建科学、规范、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六个执法”体系;严格执法标准,制定《监察执法检查手册》、《监察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常用执法文书制作模板》;严格执法依据,6次修订自由裁量实施基准;严格开展“大快严”集中行动、7项专项监察、一体化监察、异地交流监察、“双随机”监察、预防性技术监察等活动;严格宣贯,抓好新《规程》宣贯和对标整改。举办20期培训班,将煤矿生产区(队)以上管理人员3650余人全部轮训一遍,对标宣贯、对标整改、对标落实;严格组织典型案件公开裁定12次,在省局网站公开执法信息15期;严格下达停产撤人指令,7月19日暴雨黄色预警,责令全省煤矿停产撤人;严格行政处罚,1-7月份,停头面45个,罚款634.2万元。
二、从严查处事故。事故查处和警示教育做到“五个对待”。一是把轻伤事故当死亡事故对待。2015年赵楼、星村煤矿发生冲击地压轻伤事故,追究14名责任人,对3名院校专家、1名中介机构负责人建议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二是把小事故当大事故对待。2015年,柴里煤矿发生1起死亡2人事故,刹住“说情风”,顶住“关系网”,坚决撤销矿长;对今年3起各1人事故,追究32名责任人,2名矿长撤职,2人移交司法机关。近期1起事故正在调查。三是把重大隐患当安全事故对待。2015年,对4起隐瞒作业地点的重大隐患当事故进行查处,罚款36万元。2015年,预测珑山公司关闭后对周边5处煤矿形成重大水害隐患,向博山区、淄川区下达监察意见书,消除了重大隐患;四是把他人事故当自己事故对待。严格警示教育,每半年召开一次警示教育会,事故矿作检讨发言;所有事故及时上网公开;利用网站、短信、微信等开展警示教育。五是把历史事故当今天事故对待。建立“历史事故”数据库,省局网站每天刊出历史上同一天的典型事故。
三、从严责任监察。安全生产主体在煤矿企业,重点在落实责任,手段在失职追责。一是敢明责,构建责任体系。制定《责任监察办法》和《责任清单》,明确责任监察的内容方式、工作程序、失职追责机制,确立董事长、矿长等18个主要岗位和党委书记等17个重要岗位的职责定位和范围。二是善履责,实现责任转向。责任监察实现“三个转向”:由对“隐患”的监察转向对“隐患”和“产生原因”的共同监察,由对“事”的监察转向对“人”和“事”的共同监察,由对“煤矿”的监察转向对“煤矿”和“企业集团”的共同监察。上半年,组织3次、检查4个集团、47对矿井的主体责任;省市监管监察部门组织183个(次),排查457家(次),查出隐患4502项。三是严问责,启动问责机制。通过隐患、违法行为印证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深入分析,逐级溯源,倒查问责,问怕了、罚疼了、谈哭了。近期,追究责任人员97人,其中,行政记过5人,行政警告66人,约谈26人,震慑强、影响大。约谈某矿业集团负责人时,他深感安全压力大、责任大,情不自禁地痛哭流涕,痛下决心抓好煤矿安全。
四、从严安全许可。抓好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一抓事前、严审查。严把形式受理关、内容审查关、现场核查关、问题整改关、研究审议关,实现许可证现场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及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监督核查“三事项”合办,建立了一个导则指导、一个安全设计等“七个一”审批模式,率先“晒出”权力清单,推进网上行政审批。二抓事中、严监督。制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监督办法》,强化执法监督,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三抓事后、严管理。2015年,李福煤矿发生1起死亡3人事故,依法吊销许可证;2015年以来,注销46个关闭煤矿的许可证,对不具备条件或未申请延期的51矿(次)予以暂扣。
五、从严执法监督。较早开展执法监督,前有监察、后有督查,确保监察执法公平、公正、合法。一是建立制度。出台《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监督办法》,依法强化和规范执法监督,内部纠偏,查缺补漏。二是严格监督。省局每年、分局每半年开展一次执法监督,对执法监督责任、执法文书、执法档案等进行全面督查,到煤矿现场督查。三是及时通报。凡应罚不罚、重罚轻罚、同案不同罚,或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对责任人通报批评。四是强化创新。推行“电子化”执法监督,运用现代化网络技术对监察执法全过程监督,提升执法监督的公正性、数字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