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外来入井人员管理,规范外来人员入井审批流程和安全确认。近日,公司根据新版《煤矿安全规程》第679条规定,对原有的外来人员入井申请审批进行修改,并于8月15日起执行。审批表中的所有空格内容必须手写,填写内容必须尽可能详细,严禁打印;外来人员入井前将申请部门技术人员负责对外来入井人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和自救器正确佩戴培训,并由外来人员亲自签字确认后方可下井,未严格执行本表格部门,井口检身工有权制止外来人员入井。外来人员入井后要保证其入井期间的安全管理,实现对其个体行为的全程安全监控,保证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