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松藻煤矿安全行政复议庭组织专业人员对掘进五队员工周建明、罗德念提出的“三违”处罚不服进行了复议,这是该矿“安全行政复议庭”成立以来第23次进行安全行政复议。
2007年,松藻煤矿为彰显安全处理的公正、公平,出台了《安全处罚行政复议制》,成立了以安全矿长、工会主席为组长,生产、安监、工会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行政复议领导小组,相关工作由工会具体负责。规定:凡员工和基层单位对检查执法部门或个人作出的“三违”、隐患、操作行为以及安全、文明生产等相关问题处罚不服的,可向矿安全行政复议小组提出安全复议申请。矿安全行政复议领导小组负责召开复议审查会,根据申请人的复议请求,对原处理结果展开调查了解。对事实清楚、处罚准确的,维持原判。复议认为处理有误的,纠正处理。
当天,复议庭详细调查了解之后作出了答复,虽然结果不如申请方所愿,但他们却没有抱怨和不满,“通过复议,让自己清楚明白了受罚的理由和依据,使自己在以后工作中不断加强改进和完善,避免在类似的问题上又犯错误。”周建明说。
据了解,自从实行复议制以来,到目前为止,该矿复议庭共受理复议申请23件,其中有18件维持原判,纠正处理了5件。从受理的量来看,虽然申请复议的件数不多,但每年都有,有个人的,也有基层单位的。
无论个人还是单位,每次“开庭”该矿都会邀请基层队的管理人员、班组长到场“旁听”,并参与提问和讨论。有时该矿还将复议庭搬到基层连队,其目的就是让更多的员工知晓了如何采用正当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如今,在该矿当员工或基层单位因“三违”处罚与执法者发生分歧时,大家首先想到的是:“到工会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