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屡屡发生的矿难和层出不穷的矿难瞒报现象,人们或许早已见怪不怪了,然而在这个怪圈里循环,悲剧仍会再次上演。矿难瞒报,是对生命的漠视和对法制社会的极不尊重。每一次触目惊心的矿难瞒报之后,人们都会一次次反思,靠什么来遏制不断发生的瞒报现象。
近日,接到群众举报:府谷县新民镇锦盛煤矿(原新民镇万崖沟村办煤矿)2016年7月27日凌晨2点左右发生一起事故,造成一死一伤。
据了解,事故是因塌方掉落石块造成,死者李天邦,山东省新泰市翟镇人,33岁。伤者唐绪强,山东省泰安市小协镇人,自事故发生后一直在府谷县人民医院急诊20床住院,于2016年8月14号出院。
矿主至发稿仍未向有关部门报告矿难,涉嫌瞒报。
据有关媒体报道,这已经不是一次事故瞒报了,锦盛煤矿(原新民镇万崖沟村办煤矿)在2014年6月7日中午,府谷县新民镇锦盛煤矿(原新民镇万崖沟村办煤矿)发生一起井下冒顶事故,炮工林通册被压当场死亡。事故同样被瞒报。
关于事故的进一步情况,我们将继续关注。
来源:和谐陕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