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2016年中秋节、国庆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从业工作,坚决刹住节日不正之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加强学习教育
(一)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进一步加强中央八项规定、六条禁令,省委三十条要求、《省内公务活动禁止饮酒规定》,集团公司严管干部十条红线、三项纪律规定和矿党委〔2016〕13号文等廉洁从业制度性规定的学习教育。
(二)纪委牵头,集中组织开展一次警示教育。
(三)各单位要在“两节”前,对所属管技人员进行一次提醒谈话。
二、严格纪律规定
(一)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向下属单位、个人及利益关系人借车使用,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油;
(二)严格执行矿纪委〔2016〕8号文,婚丧喜庆事宜必须实行“两报告一承诺”制度,严禁大操大办婚庆喜宴事宜;
(三)严格的执行《省内公务活动禁止饮酒规定》,严禁“酒桌办公”;
(四)严禁收受下属、利益关系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各类支付凭证;
(五)严禁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会所性质的场所;
(六)严禁吃拿卡要、克扣截留职工工资奖金、让下属给自己通过微信发“红包”;
(七)严格请销假制度;
(八)严禁赌博、迷信活动。
三、严格责任落实
(一)各总支、支部要落实主体责任,各级管技人员特别是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既要严于律己,更要带好队伍,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确保管内不出事。
(二)纪委要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针对性地督查,对违规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各党总支、支部纪检委员,要加强对本单位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矿纪委汇报,对出现顶风违纪行为的,严肃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各单位学习教育和督查结果于10月5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矿纪委。
特此通知
201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