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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正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全员创新创效激励管理的补充规定
2019-05-31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人气:0   

关于全员创新创效激励管理的补充规定

公司各单位,机关各部室:

为进一步完善全员创新创效激励管理体系,促进全体员工特别是六大研究所(采掘研究所、机电研究所、通防研究所、地测防治水研究所、信息化研究所、防冲研究所)创新创效的积极性,确保完成年初下达的创新任务指标,针对当前全员创新创效激励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经研究制定以下补充规定:

一、项目申报

1.申报形式:分为季度和月度,季度申报集团公司所属各类创新项目、公司管理创新和群众性创新项目,月度申报公司内部技术创新项目。

2.申报时间:集团公司所属项目按照集团公司通知执行,公司内部各类创新项目均在月度28日前申报完毕。

二、项目评审

1.评审形式:采用会议评审和现场评审相结合的方式。会议评审听取项目情况汇报,查阅项目资料,进行项目评分;现场评审实地查看项目实施情况,得出验收结论。

2.评委组成:按照《关于成立创新及成果评定领导小组的通知》(正通煤业公司发〔2016〕36号)文件要求组成评审小组,并按实际需要补充完善各专业评委组成。

3.评审办法:

(1)各专业副总对所属相关专业上报的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后由各单位上报相关创新办公室。经汇总,编制季度或月度创新项目评审汇总表。

(2)项目评审由各创新办公室制定具体办法。

三、项目奖励

创新项目奖励参照项目的创新创效情况,按照贡献大小实行一次性奖励。

(一)获得集团公司创新项目奖励的项目

1.列入创新工资考核的六大研究所(采掘研究所、机电研究所、通防研究所、地测防治水研究所、信息化研究所、防冲研究所)的奖励,提取各项目创效奖励的30%,按贡献大小奖励本单位人员。

2.其他单位提取各项目创效奖励的20%。按贡献大小奖励本单位人员。

3.各项目剩余创效奖励按贡献大小奖励参与项目有关人员。

(二)获得公司创新项目奖励的项目

1.列入创新工资考核的六大研究所(采掘研究所、机电研究所、通防研究所、地测防治水研究所、信息化研究所、防冲研究所)的奖励,提取各项目创效奖励的10%,先纳入工资结算,结算后按贡献大小奖励本单位人员。

2.其他单位提取各项目创效奖励的8%。按贡献大小奖励本单位人员。

四、其他要求

本规定未尽事宜,执行《关于印发<全员创新创效激励管理办法>的通知》(正通煤业公司发〔2016〕96号)文件,与此文件相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五、本规定自2016年8月1日执行。

陕西正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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