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群工作处讯(王琼) 为更好的保障员工利益,让员工以最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工作中,实现公司关心员工身心健康的目标,经西矿集团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修订完善《员工集中休假管理办法》。修订后的条款为:
一、符合集中休假条件的中层及以上干部生产厂区连续工作两个月集中休假一次,两个月内休假10天(包含节假日),大梁矿业、鑫源矿业、玉龙铜业公司户口不在工作地所在地区的每次另增加4天路途假。
二、凡符合集中休假条件的一般岗位员工在生产厂区连续工作三个月集中休假一次,三个月内休假15天(包含节假日),户口不在工作地所在地区的每次另增加10天路途假。
三、集中休假的机关员工实行每周6.5天工作制。
西矿集团公司在改革上不断创新,此次《员工集中休假管理办法》是经过集团公司多次调研,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而修订,充分体现了集团公司对全体员工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