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发布,规定继续实施并不断完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以年度为周期,相应调整上网电价。随着2014年的到来,上网电价调整已经走到时间窗口。但是中国证券报记者发现,由于《意见》并未明确指出如何计算5%这一变动幅度,且煤炭和电力企业对煤电联动机制集体保持沉默,业内人士普遍认为,上网电价下调难以成行。
计算方法待明确
国家电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发展策划研究室副主任何联初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目前中国电力供应70%以上都是火电。电力与粮食一样,作为国家基础性能源,发电企业多年来一直为维护社会稳定所“钳制”,因此不能因为煤炭价格刚现下跌就下调上网电价。
按照煤电联动的规定,当电煤价格波动幅度超过5%时,以年度为周期,相应调整上网电价。但是5%的计算方法让不少业内人士都摸不着头脑。以环渤海5500大卡动力煤价格为例,2013年最后一期指数收报631元/吨,较年初首期的价格指数633元/吨相比,跌幅尚不足1%。但是电力企业所享受的“煤炭价跌”红利并非仅此而已,由于前期动力煤价格一直跌跌不休,最低至530元/吨,全年总体平均价格大幅下跌,2013年5500大卡动力煤平均价格为589元/吨,与年初633元/吨相比,跌幅仍超过6%,最高跌幅达到16.2%。
不过知情人士解释说,煤电联动政策实际上始于2004年年底,当时国家规定,以不少于6个月为一个煤电价格联动周期,若周期内平均煤价较前一个周期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5%,便将相应调整电价。2012年相关部门将煤炭计价周期调整为1年。在此前出台的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政策中,国家发改委对此已有规定,称将以电煤综合出矿价格(车板价)为基础,实行煤电价格联动。这就意味着煤电价格联动是以周期内煤炭平均价格变化为基础的。以此计算,煤炭价格的下跌幅度已经远超5%,符合煤电价格联动条件。
双方均不愿下调电价
虽然上网电价下调窗口即至,但是电力企业和煤炭企业均对此表示沉默。卓创资讯分析师刘冬娜分析认为,当时煤电联动的调价政策煤电企业均认可。而目前业界沉默的背景下,发改委或能源局通常不会强制下调上网电价。
中国证券报记者从多位电力和煤炭业内人士处获悉,实际上双方都不愿意下调上网电价。某电力企业人士向记者表示,由于宏观经济走弱,发电利用小时率下降,已经给发电企业的效益带来很大损失,倘若上网电价发生下调,将大大抵消煤价成本下降给电企效益带来的利好。
而煤炭企业也并不乐意见到电企效益的继续走低。某煤炭上市公司人士透露,煤企和电企在整个发电产业链中实际上是互利的。发电企业的利润减少,必将导致发电企业压缩成本,从而继续对煤炭价格带来压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