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概述
(一) 探水的目的: 探水系指采矿过程中用超前勘探方法,查明采掘工作面顶底板、侧帮和前方的含水构造(包括陷落柱)、含水层、积水老窑等水体的具体位置、产状等,其目的是为有效的防治矿井水害做好必要的准备。
(二) 探水的原则: 采掘工作必须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因而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探水。
(1)接近水淹的井巷、老空、老窑或小窑时。
(2)接近含水层、导水断层、含水裂隙密集带、溶洞和陷落柱时,或通过它们之前。
(3)打开隔离煤柱放水前。
(4)接近可能与河流、湖泊、水库、蓄水池、水井等相通的断层破碎带或裂隙发育带时。
(5)接近可能涌(突)水的钻孔时。
(6)接近有水或稀泥的灌浆区时。
(7)采动影响范围内有承压含水层或含水构造,或煤层与含水层间的隔水岩柱厚度不清,可能突水时。
(8)接近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地段,采掘工作有涌(突)水预兆或情况不明时。
(9)采掘工程接近其它可能涌(突)水地段时。
二 探放老空水
小煤窑或矿井采掘的废巷老空积水,其几何形状极不规则,积水量大者可达数百万立方米,一旦采掘工作面接近或揭露它们时,常常造成突水淹井及人身伤亡事故,故必须预先进行探放老空水。
(一) 探放水工程设计内容:(1)探放水巷道推进的工作面和周围的水文地质条件,如老空积水范围、积水量、确切的水头高度(水压)、正常涌水量,老空与上、下采空区、相邻积水区、地表河流、建筑物及断层构造的关系等,以及积水区与其它含水层的水力联系程度。
(2)探放水巷道的开拓方向、施工次序、规格和支护形式。
(3)探放水钻孔组数、个数、方向、角度、深度和施工技术要求及采用的超前距与帮距。
(4)探放水施工与掘进工作的安全规定。
(5)受水威胁地区信号联系和避灾路线的确定。
(6)通风措施和瓦斯检查制度。
(7)防排水设施,如水闸门、水闸墙等的设计以及水仓、水泵、管路和水沟等排水系统及能力的具体安排。
(8)水情及避灾联系汇报制度和灾害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