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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水灾防治相关知识
2019-05-08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人气:0   

事故。

  4、矿井应当建立数字化图件,内容真实可靠,并每半年对图纸内容进行修正完善。

  5、矿井防治水基础台账,应当认真收集、整理,实行计算机数据库管理,长期保存,并每半年修正1次。

  6、矿井应当分井、分水平设观测站进行涌水量的观测,每月观测次数不少于3次。

  7、对于井下新揭露的出水点,在涌水量尚未稳定或尚未掌握其变化规律前,一般应当每日观测1次。

  对溃入性涌水,在未查明突水原因前,应当每隔1-2 h观测1次,以后可适当延长观测间隔时间,并采取水样进行水质分析。涌水量稳定后,可按井下正常观测时间观测。

  8、当采掘工作面上方影响范围内有地表水体、富水性强的含水层、穿过与富水性强的含水层相连通的构造断裂带或接近老空积水区时,应当每日观测涌水情况,掌握水量变化。

  9、对于新凿立井、斜井,垂深每延深10 m,应当观测1次涌水量。掘进至新的含水层时,如果不到规定的距离,也应当在含水层的顶底板各测1次涌水量。

  10、 当井下对含水层进行疏水降压时,在涌水量、水压稳定前,应当每小时观测1-2次钻孔涌水量和水压;待涌水量、水压基本稳定后,按照正常观测的要求进行。

  11、疏放老空水的,应当每日进行观测。

  13、生产矿井延深水平,只有在建成新水平的防、排水系统后,方可开拓掘进。

  14、 防水闸门应当灵活可靠,并保证每年进行2次关闭试验,其中1次在雨季前进行。

  15、探水前,应当确定探水线并绘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

  16、采掘工作面探水前,应当编制探放水设计,确定探水警戒线,并采取防止瓦斯和其他有害气体危害等安全措施。

  17、探放水钻孔的布置和超前距离,应当根据水头高低、煤(岩)层厚度和硬度等确定。

  18、矿井管理人员和调度室人员应当熟悉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19、矿井应当设置安全出口,规定避水灾路线,设置贴有反光膜的清晰路标,并让全体职工熟知,以便一旦突水,能够安全撤离,避免意外伤亡事故。

  20、 井下泵房应当积极推广无人值守和远程监控集控系统,加强排水系统检测与维修,时刻保持水仓容量不小于50%和排水系统运转正常。

  21、受水威胁严重的矿井,应当实现井下泵房无人值守和地面远程监控,推广使用地面操控的潜水泵排水系统。

  22、现场发现水情的作业人员,应当立即向矿井调度室报告有关突水地点及水情,并通知周围有关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或升井。

  23、煤矿企业无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给予警告,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

  24、煤矿企业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违反规定仍然进行生产的,责令停产整顿,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5、煤矿企业对矿井的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楚的, 易进行采掘活动。 责令停产整顿,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处10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的罚款。

  26、煤矿企业无编制井田地质报告、建井设计和建井地质报告。井田地质报告、建井设计和建井地质报告应当有相应的防治水内容。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27、煤矿企业没有按照规定编制下列防治水图件:

  (一)矿井充水性图;

  (二)矿井涌水量与各种相关因素动态曲线图;

  (三)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

  (四)矿井综合水文地质柱状图;

  (五)矿井水文地质剖面图。

  给予警告,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煤矿企业负责人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简答题:

  1、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的原则是什么:

  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

  2、防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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