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和煤矿有关安全生产的违规违法行为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及其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煤矿矿区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举报。
77、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煤矿有关安全生产的违规违法行为,经调查属实的,受理举报的部门或者机构应当给予实名举报的最先举报人多少奖励?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1000元至1万元的奖励。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78、享受举报奖励有什么条件?
答:必须同时满足有四个条件:一是经调查属实的,二是实名举报,三是最先举报人,四是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没有发现,或者虽然发现但未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的。
79、举报人可以采取那些方式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
答:举报人可以采取书信、电子邮件、电话、传真、走访等方式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
80、举报人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的事项应符合什么要求?
答:举报人举报的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81、举报人可以举报哪些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
答:⑴举报非法煤矿的,即煤矿未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矿长未依法取得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擅自进行生产,或者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
⑵举报煤矿非法生产的,即煤矿已被责令关闭、停产整顿、停止作业,而擅自进行生产的;
⑶举报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的;
⑷举报隐瞒煤矿伤亡事故的;
⑸举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有企业负责人投资入股煤矿,及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有关的违规违法行为的;
⑹举报煤矿其他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的。
82、一个采区内只采一层煤,现该采区内有2个采煤工作面,5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这符合规定吗?
答:不符合规定。
83、某矿地面风机房有两台主要通风机,其中一台运转,一台备用,但两台通风机的通风能力相差悬殊,符合规定吗?
答:不能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84、某矿改制后,矿长仍是原来的矿长,因此,改制后该矿仍使用原来的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进行生产,可以吗?为什么?
答:不可以。因为煤矿完成改制后必须重新取得或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以及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
85、某矿井下一运输巷使用非阻燃皮带,为了确保安全,该矿矿长责令矿有关部门加强管理,做到了消防设施齐全,并安排继续生产,符合规定吗?为什么?
答。不符合规定。因为非阻燃皮带属于明令禁止使用和淘汰的设备,井下使用非阻燃皮带是重大安全隐患。
86、煤矿工人在安全生产方面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答:权利:
⑴煤矿工人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⑵煤矿工人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煤矿企业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⑶ 煤矿工人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煤矿企业不得因从业人员在上述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⑷煤矿工人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时,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