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应开展哪些工作?
按照安监总煤矿【2006】216号文件规定,煤矿企业劳动定员管理应开展的工作是:
(1)明确专人负责劳动定员管理工作。煤矿企业的人力资源或劳动工资部门应明确专人负责来的定员管理,专职做好劳动定员标准编制及组织实施等工作。
(2)制定劳动定额定员标准。煤矿企业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有关劳动定额定员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制定科学、合理、平均先进和可操作的劳动定额定员标准。
煤矿企业制度的劳动定额定员标准每2~3年应修订一次。
煤矿在遇有地质条件发生较大变化、生产设备和机械化程度发生重大改变、生产工艺和技术操作方法发生重大改进,以及发现劳动定额定员 存在较大问题时,应及时予以修订。
(3)严格落实劳动定额定员标准。煤矿企业应严格按照劳动定额定员标准配备作业人员,严格按定员组织生产。煤矿企业对生产矿井、生产矿井对生产区队要层层建立劳动定额定员考核办法。
(4)健全完善有关工作制度。煤矿企业应根据国家有关要求和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制定和完善劳动定员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和规定,切实做好劳动定员原始记录、入井人员考勤和统计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