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
十、实施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安全设施设计未经煤矿监察机构审查批准,决不施工;安全设施未经煤矿监察机构竣工验收,决不组织生产。
十一、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十二、尊重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应有的权益,引导鼓励从业人员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鼓励从业人员对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提出改正建议,甚至批评、举报,对提出批评和举报的职工不打击报复,不因此解除劳动合同和降低工资待遇。
十三、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十四、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十五、自觉接受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察机构的监督和监察,绝不弄虚作假。
十六、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