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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生产承诺书
2019-04-19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人气:0   

事故善后工作。
十七、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若违反上述承诺和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责任事故的法定代表人(矿长)及单位接受以下处罚:
一、法定代表人(矿长)方面:1、一般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2、较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3、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4、特别重大事故接受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同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和有关部门作出的暂停、撤消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的处罚;构成犯罪的,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二、单位方面:1、一般事故接受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2、较大事故接受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3、重大事故接受5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4、特别重大事故接受2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接受有关部门作出的暂扣或者吊销有关证照的处罚。
三、如发生不依法报告或者妨碍、拒绝事故调查处理等严重行为,单位接受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罚款。法定代表人(矿长)接受上一年年收入60%至100%的罚款;并接受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接受相应的刑事处罚。
四、(1)生产矿井:发生一次死亡2人事故,停产整顿三个月;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停产整顿半年;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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