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公共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影响和威胁经济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应对的紧急事件。突发公共事件包括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事件。
应急预案:指针对突发公共事件事先制定的,用以明确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进程中,谁来做、怎样做,何时做以及用什么资源来做的应急反应工作方案。
总体应急预案:指国家或者某个地区、部门、单位为应对所有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综合性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指国务院或者地方政府的有关部门、单位根据其职责分工为应对某类具有重大影响的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专项预案通常作为总体预案的组成部分,有时也称为分预案。
应急处置:指对即将发生或正在发生或已经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所采取的一系列的应急响应措施。
专项指挥部:指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经市政府同意设立的,对有关专项突发公共事件实行统一指挥协调的各专项应急指挥部、领导小组、委员会等机构。
应急工作机构:指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和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的日常办事机构。
监测:指通过各种方式、方法观测收集有关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并进行分析处理、评估预测的过程。
突发公共事件重大信息:指对本地区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有关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包括单独或其它因素一起可能引起突发公共事件发生的各种类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