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表六
灾害防治质量标准化评分表检查项目项目质量标准标准分检查评分方法实际得分 一、防治水(15分) (一)井下排水 1 主要排水设备必须有工作、备用和检修的水泵;必须有工作和备用的水管。工作水泵的能力,应能在20h内排出矿井24h的正常涌水量。 3 不符合规定不得分 2 主要水仓必须有主仓和副仓,互为备用。主要水仓的有效容量应能容纳8h的正常涌水量(小于1000 m
3/ h 时)。 3 不符合规定不得分 (二)地面防治水 1 必须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和雨季三防计划,并组织实施。每年雨季前必须对防治水工作进行全面检查,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 2 无计划或物资不足不得分 2 井口及其建筑物的高程必须高于当地历年最高洪水位,避开滑坡地段,否则必须修筑堤坝、沟渠等。 2 不符合规定不得分 (三)井下探放水 1 必须坚持“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并配备2套完好的探放水设备。 2 不符合规定,无探放水设备不得分 2 矿井各类防隔水煤柱的留设,符合《
1/2 1 2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