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的煤矿,要加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力度,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严肃追究事故责任者责任,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处理结果。要针对重特大事故和典型事故,健全完善约谈制度、现场分析会制度、通报制度、跟踪督导制度,并加强事故分析,剖析事故暴露出的漏洞和值得吸收的教训,完善事故防范措施和对策,通过事故教训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看到事故煤矿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深刻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要坚决按照国务院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决策部署,抓住重点,关口前移,加大工作力度,做好全国“两会”期间及今后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请各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立即将本通报传达到辖区内所有煤矿企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