吨/年,低瓦斯矿井。该矿井
上述两起事故暴露出一些地方非法生产问题突出;一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彻底;监督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和漏洞。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举一反三,深刻吸取上述事故教训,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做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四季度是煤炭生产旺季,也是煤矿重特大事故“易发期”,尤其是当前煤矿复工复产高峰期,煤矿安全生产任务繁重。各地要正确认识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坚决防止盲目乐观和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要按照“安全生产年”的总体工作要求,围绕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推进安全生产“三项建设”,进一步加强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以更加务实的精神,更加严厉的手段,更加有力的措施,狠抓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把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措施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位员工,切实把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
二、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各地要落实好打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以下简称打非)的主体责任,继续推进打非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要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落实责任、措施,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依法严厉打击、严肃查处非法盗采、拒不执行停建、停产指令等违法生产和建设行为。凡相关责任者触犯刑律的,要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要把打非与整顿关闭工作结合起来,依法对非法违法生产的矿井实施关闭,并严格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