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7日20时左右,邻水县福兴煤业有限公司华蓥炭厂湾煤矿(以下简称炭厂湾煤矿)1101采煤工作面溜煤眼发生一起其它事故,死亡1人,事故直接经济损失109万元。
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等部门关于〈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办发〔2001〕29号)的有关规定,2017年7月10日,成立了由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川东监察分局牵头,广安市安全监管局,邻水县监察局、总工会、公安局、安全监管局和煤炭局等部门组成的炭厂湾煤矿“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