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19日2时20分,攀枝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花山煤矿(以下简称花山煤矿)发生一起其他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97.9765万元。
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296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法律法规和《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17〕21号),由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攀西监察分局牵头,会同攀枝花市纪委监委、安全监管局、公安局、总工会、人社局等部门组成了攀枝花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花山煤矿“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