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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州煤电团柏矿1人死亡迟报事故建议处分17人名单
2019-05-07  出处:煤客网  煤客新闻网  煤矿网  来源:网络   人气:0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柏煤矿“11.6”一般放炮事故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2017-12-19

2017年11月6日11时,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团柏煤矿井下10-306(1)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放炮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4.6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11月8日,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临汾监察分局组织临汾市监委、公安局、总工会、安监局、煤炭局等部门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展开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基本要求和“四不放过”的原则,通过现场勘察、调查取证、技术认定及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制定了防范和整改措施,现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一)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概况

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山焦霍州”)前身霍县矿务局始建于1958年,2000年改制,2001年加入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并成为其子公司。2013年实行债转股后,注册资本金为440173.02万元,其中,山西焦煤占58.8%、中国信达占36.97%、建设银行占4.23%。

山焦霍州位于晋中、晋北煤炭基地内,主要开采霍西煤田、沁水煤田、河东煤田、宁武煤田,矿区分布在临汾、吕梁、忻州、长治和运城5市所辖12个县(市),目前拥有矿权井田总面积732.05平方公里,资源储量71.91亿吨,可采储量34.96亿吨,主要赋存肥煤、1/3焦煤、焦煤和贫瘦煤等煤种。

煤炭产业现有生产矿井9座,公告能力1980万吨/年;兼并重组整合矿井23座,设计能力1840万吨/年;基建矿井6座,规划能力3500万吨/年;年营业收入在135亿元以上。截止2017年9月末,资产总额591.74亿元,职工人数52626人。

山焦霍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由山西省工商行政管 理局颁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400001130917466”,营业期限为长期;安全生产许可证由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编号为“(晋)MK 安许证字〔2017〕GQ016Y1”,有效期自 2015年1月8日至 2018年1月7日。

(二)团柏煤矿概况

1.矿井基本情况

团柏煤矿隶属于霍州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山西省霍州市城南5公里处的汾河西岸。由太原煤矿设计研究院于1973年12月完成初步设计并开工兴建,1980年12月建成投产,矿井原设计生产能力60万吨/年,1987年达到设计能力;后经过多次技术改造,2013年核定生产能力270万吨/年。

团柏井田位于霍西煤田中部、霍州矿区南部,跨越霍州、洪洞、汾西三市县,东临汾河,西接回坡底矿,南经下团柏断层与干河矿相隔,北为上团柏断层。

2.矿井主要系统概况

3.安全管理机构

该矿设有矿长、总工程师、安全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等5名矿级领导,管理科室设有安全管理科、调度室、生产技术科、机电科、通风区、水害防控中心等6个职能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均按规定取得了资格证书。

(三)矿井证照

该矿由太原煤矿设计研究院于1973年12月完成初步设计并开工兴建,1980年12月建成投产,矿井原设计生产能力60万吨/年,1989年能源部以能源计〔1990〕1153号文件批准,矿井设计能力从60万吨/年扩大到150万吨/年,2005年山西省煤炭工业局以晋煤规发[2005]256号文件核定团柏矿生产能力为210万吨/年,2013年经山西省煤炭厅以晋煤行发〔2013〕1619号文件批准,核定生产能力270万吨/年。目前矿井证照齐全有效。

(四)事故相关情况

事故地点位于10#煤三采区右翼10-306(1)掘进工作面,西为10-301回采工作面,东为实体煤,南为10-310、10-308采空区,北为10-304掘进工作面。

二、事故发生前安全管理及上级部门监管情况

(一)安全管理情况

2017年1月1日至11月5日,团柏煤矿组织集中自查自检34次,查处隐患2435条。

(二)安全监管部门履职情况

2017年以来霍州煤电集团共对团柏煤矿检查88次,共查处705条隐患。

三、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过程

2017年11月6日5时50分,开拓一队队长张贵勇主持召开班前会,对本班工作进行了安排,并强调了安全注意事项。

当班为三小队,出勤9人,分别是跟班副队长张义东,班组长贾建平,副班组长李雷雷,打眼工张中华、王宝宝、王杰虎,维护工陈排彩,新工人王爱茹、赵义明。

6时40分在主井口乘车入井,途经10-301三联巷时陈排彩、王爱茹、赵义明在此处卸料,其他人在8时30分左右到达10-306(1)系统巷掘进工作面。经检查,工作面符合开工条件,张中华、王杰虎、李雷雷、王宝宝就开始打眼。10时左右工作面打眼完毕。首先起爆了工作面下部29个炮眼(工作面实际打炮眼38个,分为上部炮眼9个、下部炮眼29个)。

约15分钟后贾建平、卢韩纪(安全员兼瓦检员)、李雷雷、张海河(通风队放炮员)进入工作面进行检查,张中华从临时火药点将火药背入工作面;张海河装引药,贾建平、张中华、李雷雷往炮眼装药,装完后,张中华跟张海河去往临时存放火药点送剩余的火工品;贾建平和李雷雷连接雷管脚线,连线工作快结束时,贾建平让李雷雷继续连线自己去叫张海河,走到距工作面(10-301三联巷方向)80米左右的地方遇见张海河,叫张海河进入工作面连接母线,张海河在没听清的情况下就启动发爆器,贾建平听到炮响就对着张海河说:工作面还有人怎么就放炮了。随后贾建平、张海河、张义东先后赶往工作面,看见李雷雷躺在工作面(上午11时),张海河抱起伤者发现还有脉搏和呼吸,张义东查看后立即组织人员对伤员进行了简单包扎,并汇报矿调度室(11时20分左右),同时和张中华、王宝宝、王杰虎、贾建平、王爱茹等5人,用担架将伤者抬至400站台,从疙瘩条立井运出井(12时07分),随后装上皮卡车往医院方向走,走了几分钟就碰见来接的医院救护车,就把伤者转上救护车,送往洪洞县人民医院。约13时10分,经洪洞县人民医院诊断已死亡。

(二)事故报告情况

11时23分,事故发生后跟班副队长张义东立即汇报调度室;

11时24分,矿调度通知矿长、书记及分管领导、相关科室负责人,并立即安排盘区队、运输队做好井下车辆准备工作,同时通知医院人员到位;

11时27分,安排8点班带班领导闫民成及相关人员前往井下对现场进行初步核查;

13时03分,矿调度主任陈有钢向集团公司调度室进行电话汇报;

13时30分,矿调度室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调度室汇报人员已死亡;

14时23分,霍州煤电集团公司调度室向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临汾监察分局进行了汇报。

四、事故现场勘查及技术分析

(一)事故现场勘查

(二)勘查路线

(三)现场勘查与分析

(四)事故技术分析

1.事故发生时间认定

根据调查笔录、当班调度值班记录和现场人员的人员定位轨迹等综合分析,认定事故发生时间为2017年11月6日11时。

2.事故发生地点认定

根据调查笔录和技术组现场勘查情况,认定事故发生地点为团柏煤矿三采区10-306(1)系统巷掘进工作面。

3.事故死亡人数认定

根据调查,本起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

4.事故类别认定

依据煤矿伤亡事故分类规定,本起事故为放炮事故。

五、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本次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4.6万元。

团柏煤矿“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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