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5.14”运输事故调查报告
2015年5月14日13时16分,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北矿业集团)石台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石台矿业公司)Ⅲ315采煤工作面风巷发生一起运输事故,事故造成淮北矿业集团工程建设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建设公司)综采安拆公司杨庄项目部(负责石台矿业公司Ⅲ315采煤工作面安装工程,以下简称杨庄项目部)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1.82万元(不含事故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15年5月19日,淮北监察分局组织成立了由淮北市公安局、淮北市总工会等单位人员参加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淮北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见附件1)。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开展现场勘(调)查取证工作。事故调查组在听取事故汇报和现场勘查的基础上,查阅了相关图纸、资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和技术分析,查清了本起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措施,形成了石台矿业公司“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