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7日19时38分,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芦岭煤矿(以下简称芦岭煤矿)Ⅱ1084风巷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05.15万元(不含事故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淮北监察分局组织淮北市公安局、淮北市总工会、宿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成立事故调查组,于2018年11月13日至12月3日对事故进行了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技术认定及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查明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措施,形成了事故调查报告。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一)矿井概况
芦岭煤矿隶属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北矿业集团),位于安徽省宿州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