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11月17日18时23分,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金河煤矿1530运输大巷与17204进风上山交叉处发生一起运输事故,造成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89.5万元。
事故发生后,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金河煤矿向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报告了事故情况,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按程序向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甘肃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等单位报告了事故。接到事故报告后,相关单位立即派员赶赴事故现场。
2017 年11月18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兰州监察分局牵头,会同兰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兰州市公安局(委托兰州市公安局窑街分局)、兰州市总工会(委托兰州市红古区总工会)依法成立了窑街煤电集团有限公司金河煤矿“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