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到来信说,宁武县凤凰镇火烧湾煤矿于2011年6月4日晚,发生一起冒顶事故,死亡一人,矿方用110万元的高价封口费封锁消息,隐瞒不报。
接群众举报,调查人员于6月29日赴宁武调查。火烧湾煤矿是一地方国营煤矿。事故发生后,矿方姓杨的老板把死者的尸体偷偷运往内蒙处理,死者家属拓东 雪,妻哥刘荣贵,弟弟王全斌等,和矿方协商处理,一次性赔偿死者110万元,尸体在内蒙火化并运回,后死者妻子刘荣兰又与矿方要1万元。
死者叫王全知,45岁,陕西安康市汉滨区双龙镇关山村人。父母建在,母亲残疾,留下三个孩子(两男一女)。
六月是国家的安全月,宁武出现瞒报现象不应该。
2011-06-20《安监总局印发生产经营单位瞒报谎报事故行为查处办法的通知》为严肃查处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行为,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人员依 法依规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制定了《生产经营单位瞒报谎报事故行为查处办法》,明确了瞒报、谎报事故行为的认定标准,并规定单位主要负责人 对事故报告负总责,并对瞒报、谎报事故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望宁武县政府安排有关职能部门核实,尽快把情况反馈回来。